Saturday, October 14, 2006

两则新闻

(麻坡2006年10月11日訊)
騎電單車揮鋸盤鐵條
狂徒襲車主婦恐毀容
我转载这新闻,是因为那位女士是我学生的母亲。听说她长得很漂亮,被突如其来的锯盘袭击,通过车镜割伤她的下巴。我在想,如果再下一点,人头都会落地,想到就毛骨悚然。哪有地方是安全的?驾车没犯错也会无顾遭殃。道听途说,那位凶徒有精神问题,不喜欢看见塞车,不然就会袭击车辆。
鄭姓婦女所乘坐的汽車被鋸盤擊破。
狂徒是使用直徑約10至12吋的鋸盤襲擊行駛中的汽車及致傷一名婦女。

再来这则也是我学生的哥哥,同样无辜。他在用电油洗零件,那是禁烟区,可是顾客不知,竟然点了烟,害得他全身起火。71%严重烧伤,也需要大量的血。而那位顾客刚好是第一次登门,事发后逃之夭夭,不见人影,也没人认得他。我想,他一定在受良心的遣责。报纸上有登他被烧伤的照片,好吓人,头发当然都没了,全身有点透明的。他很坚强,事发后虽然喊痛都没昏过去,但我很替他难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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